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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黄赌毒、黑恶案件“保护伞”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4-07-07 12:49:00
对黄赌毒、黑恶案件“保护伞”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文共1254字]

对黄赌毒、黑恶案件“保护伞”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的安排制定以下方案,对黄赌毒、黑恶案件“保护伞”问题开展进一步专项整治:

一、开展黄赌毒、黑恶案件背后“保护伞”线索逐案排查

1、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要分别组织力量认真对照

本系统前期排查建立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及“保护伞”线索移交反馈情况台账,通过组织复查、复核、审查、评查等措施,逐案深挖“保护伞”线索,将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并建立复查复核及发现移交“保护伞”情况台账。县纪委监委要组织力量对未发现“保护伞”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深挖背后“保护伞”问题,督促各有关办案单位及时发现移交黄赌毒、黑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对受理的“保护伞”线索明确办理时限及反馈要求,并建立查处“保护伞”台账。

2。对照省扫黑办下发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及“保护伞”线索移交反馈情况台账》,组织县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和公安机关建立工作专班逐案开展工作,对未发现移交“保护伞”线索的案件,通过组织复查、复核、审查、评查等措施,逐案深挖“保护伞”线索,并将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未发现“保护伞”线索的案件要分别说明情况,并对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同时建立发现移交“保护伞”线索合账。纪检监察机关对未发现“保护伞”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深挖背后“保护伞”问题,督促各有关办案单位及时发现移交黄赌毒、黑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对受理的“保护伞”线索明确办理时限及反馈要求,并建立查处“保护伞”台账。

二、开展行业部门黄赌毒、黑恶犯罪及“保护伞”案件逐

案整改

1、县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和公安机关在专项整治工作

中,要针对排查出的黄赌毒、黑恶犯罪及“保护伞”案件进行

个案或者类案分析,提出加强监管和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意

见建议,及时向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建议。

2、县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收到有关“三书一函”建议后,

要逐条对照分析,组织开展逐案整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将整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可操作、能执行的制度,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成长效。整改结果应及时向建议机关反馈,同时组织力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本系统办理“三书一函”的情况进行一次集中“回头看”,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3、对发生在县域内的黄赌毒、黑恶犯罪案件,按照行业领域归属进行梳理分类,指导当地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逐案分析。各行业主管部门在逐案分析的基础上,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摆行业领域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监管不到位,听之任之、失职失责,致使黄赌毒和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等问题,并进行重点整改,确保监管漏洞得到有效封堵,滋生士壤得到彻底铲除。在查摆中如发现“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

1、加强对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力度,全面掌握工作情况,从严把关、从严督导,及时发现纠正突出问题,对专项整治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坚决纠正,确保专项整治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动真格、见真章,真刀真枪地解决实际问题。

2、适时对各地打击黄赌毒、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针对工作起色不大的乡镇和部门,组织督导专员深入调查研究,深挖根源,分析研判工作落后症结,帮助当地制定针对性措施,争取迎头赶上,尽快扭转被动局面;针对排查出的疑难案件,组织案件专家帮助有关乡镇和部门解决案件侦办难题,合力开展专案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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