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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县卫计局反映基层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4-07-07 12:41:41
基层反映:县卫计局反映基层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对策[本文共13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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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问题:

一是乡村两级对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下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少数乡镇抓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工作氛围不浓厚,认为政策调整了,生育放宽了,指标降低了,责任意识、工作力度均有所减弱。

二是基层开展计生工作的难度加大。由于行政强制手段缺乏,相关综治部门配合不够到位,导致社会抚养费的立案与征收难度进一步加大,尤其是政策实施前已出生的政策外二孩、政策外多孩但尚未启动征收程序或未完全征收到位的违法生育对象,大都存在拖延、阻扰、逃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现象。2016年,湘潭县仅征收社会抚养费1400万元,同比去年减少了1373万元。

三是妇产医疗资源配置不均。当前该县医院的优质妇幼保健资源主要集中在县级,乡镇一级的产房仅配置在青山桥、花石、石潭3镇,“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后,资源分布不局面进一步加剧,大量新出生人口势必会对原有公共资源造成冲击。

四是高龄产妇生产隐忧不少。从该县近十年的出生缺陷婴儿数据来看,2006-2009年维持在70个左右,2010年上升到89个,2013年达到峰值178个,2015年回落到11个。许多有再生育意愿的高龄育妇家庭,在环境、经济和心理等方面准备不足,无形中也会对家庭、医院、社会带来一定影响。

相关对策:

一是坚持完善目标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精神,坚持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继续深化计划生育机制体制改革,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农合参合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三项指标纳入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与手段,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平衡开展和稳步推进。

二是突出宣传先导作用。坚持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结合市县“三下乡”活动和“7·11”等重大纪念日,广泛开展全面二孩政策的宣传。在县电视台设置“莲乡卫计”专栏,联合县计生协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全面推进卫生计生公益广告进乡镇、进小区、进家庭活动。

三是加强专题专项教育。坚持领导层面的普及宣传,在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邀请省、市卫计委专家进行全面二孩政策的专题辅导。在县委党校一个月以上的主体班继续坚持开设人口理论课程。组织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的集中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全面二孩政策,同时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组织各类相关学习与培训,有效指导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是落实便民惠民政策。按照国家简政放权的大政方针,对一孩、二孩的生育实行登记制度,发放《生育服务证》;对政策内多孩生育继续实行审批制度,发放《生育证》。进一步规范生育登记和审批的流程,计划生育相关事项办理采用承诺制,简化服务手续,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终止《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妊娠保证金收取,取消取环、结扎复通术审批,不再强制组织妇检。同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扶助等政策以新通过的省计生条例相关规定,区别执行对待。

五是优化妇幼服务水平。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两癌”筛查等生育服务,同时利用卫计机构整合的契机,将产科预增床位数纳入“十三五”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紧推进妇幼保健院建设。

六是抓好配套措施落实。继续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向导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推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严格遏制政策外多孩生育行为,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将社会抚养费征收未到位对象纳入法院的个人征信系统。七是增加公共资源供给。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教育资源、社保资源配置,卫计、教育等相关部门对政策实施的效应加强跟踪分析,提前规划布局,强化管理和引导,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满足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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