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土方工程承包合同
土方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江苏法尔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甲方)
总包方:江苏辉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承包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各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甲方将常州龙东花园项目工程的土方工程直接发包给丙方施工,乙方作为龙东花园项目工程总包单位负责对丙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常州龙东花园
(二) 工程地点:常州市东方路、青洋中路东南角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三方协商工程期限自甲方通知丙方进场之日起日历天完成全部基础及地下室土方开挖,日历天完成全部土方回填(回填土日期甲方另行通知),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甲方常州龙东花园项目施工总平面图纸红线以内所有的土方工程。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挖土方(含於泥、流沙、地下障碍物等)、回填土、回填土夯实、边坡修复、场内驳运及推土、土方外运、土方内运、场外堆土及弃土场地、消纳(包括整个工程的渣土排放消纳费用、环卫交通费用、排水排污费用、环境保护费用)、场内土方运输用临时道路铺设、铺道钢板、地下管线保护、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各种土方机械的进出场等。
第四条 承包形式:实行工程总承包制。工程用的材料、机械、油料、水电、人工等均由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负责施工。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及乙方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质量符合gb502-2014验收标准要求。
2、做好水沟和排水设施。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及乙方提出的要求。
3、回填土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土方挖完后须经设计、甲方、乙方、监理、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第六条 承包综合单价
1、承包综合单价为/m3。(土方量为现场实际挖土的量)
2、综合单价的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及内容所涉各项工作的全部费用。内容包括:挖土及回填土的人工费、机械费、土方运费(运距不限)、土方堆置费、土方场内二次驳运费、机械进出场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场内运土用临时道路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消纳费(包括整个工程的渣土排放消纳费用、环卫交通费用、排水排污费用、环境保护费用)、机械及油料价格变动风险费、地下管线或文物保护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各级行政部门收取的规费、违章罚款、为按时完成工作而采取所有措施的费用等。
3、本合同综合单价为闭口价。
第七条 土方计量方法
1、按实际所挖基坑的几何尺寸计量挖土工程量。场地自然地面平均标高由甲方、乙方、丙方现场共同测量确认,作为挖土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及工程结算依据。回填土工程的费用已包含于综合单价内,不计算工程量。
2、挖土总方量:暂估16万立方米,工程结算按实挖方量计算,由乙方、丙方现场量方并签证,报甲方备案,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八条 承包价款结算与支付
1、工程款支付:完成五万方挖土为一个支付节点,每完成五万方挖土,甲方支付万元工程款。全部土方开挖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50%;回填土方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款的70%;余款待甲方龙东花园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
2、丙方每次付款须经乙方项目经理签证,确认工程质量、进度达到要求,否则甲方不予付款。乙方认为丙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或施工过程中不听乙方指挥的,可不予签证或延期签证,并书面通知丙方,责令其返工、增加机械车辆设备抢回进度、改正错误,同时报甲方备案。
3、丙方付款时须有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
第九条 各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 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丙方,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在工地进行技术指导、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测量和签证及验收手续等。
2、土方开挖前,乙方技术人员应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丙方操作人员应在记录(或书面技术交底)上签字。
3、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应现场跟踪监督丙方操作人员施工,实时监测挖土的标高、土方开挖
的深度情况,严防超挖和破坏持力层。
4、做好相关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以备工程验收时查验。
5、
(三) 丙方责任
1、 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交乙方审查,并经乙方同意后施工。
2、 丙方应按照经乙方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并听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挥调度,按乙方的技术交底要求施作。
3、 丙方应制定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5、丙方应做好场内土方运输的临时道路,保证运土车安全有序进出现场。
6、丙方自备土方堆场(弃土),装运土方的车辆出场须冲洗干净,掉落在道路上的泥土要有专人清扫,保护环境、做到文明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丙方自理。
7、丙方应理顺与地方交警、交管、城管、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工程顺利进展,丙方应负责交纳政府有关部门的一切规费包括违章罚款。
第十条 安全施工
1、 开工前、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 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
概由丙负责。
3、 遵守乙方工地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 开挖的土方应按 ……此处隐藏2868个字……2)组织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组织竣工验收。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转包工程。
(2)严格按照审查后的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按甲方派单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基地坑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与工程总包方积极协助配合,机械挖土时距设计基底先预留mm厚土,此mm厚土由施工总包单位派人配合,人挖机运,严禁超挖。
(3)保证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及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4)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及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单位、人员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工作,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并做好交底记录。进场施工时必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应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执行安全施工规则,施工
人员必须有相应资质,施工现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的条件,应按机械操作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标准组织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凡在工程施工中有不文明施工行为(包括野蛮施工、不服从甲方工程管理要求、随地便溺等行为)的视为违约行为,每发生一起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贰仟元 ,如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直至终止合同。违约金、罚款可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如调整人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违章操作造成机械损坏或人员伤亡事故的相关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工通知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工程统计报表以及工程事故报告。
(6)拆迁清运的建筑垃圾及开挖出的土方由乙方转运并自行寻找堆放地点(施工现场现堆放的土方、砂石、垃圾由乙方义务运走,不计算工程量),因倾倒垃圾、土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此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内,不另行计算。若工程需要用土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土方堆放至指定地点。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应及时通知工地甲方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如遇到楼基础等障碍物无法挖运应及时通知工地甲方负责人。
(8)乙方土方挖完后须经设计、建设(监理)、质监站及甲方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应自行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9)乙方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等应立即报告甲方。
(11)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第三方(如被拆迁人)阻拦、妨碍施工等事件的,则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四条工程价款、预、结算办法
(一)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交甲方审查。
(二)甲方在竣工结算后日付清工程款项。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乙方必须坚持按图施工。如有下列情况给甲方造成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一)出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建设单位要求变更设计时,必须争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由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变更。
(二)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明显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证后,方准施工。
(三)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并需增加投资时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双方签证后,方可施工。双方签证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强行施工。
(四)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并提出维护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第六条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与保修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及各项技术要求、规范、规定组织施工,对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甲方验收合格。
(二)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做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有乙方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三)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包括说明书为依据。乙方应提前天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单,甲方接到通知后天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签订验收证书并从验收签字之日起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毕。
(四)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每日应偿付甲方按合同造价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五)工程竣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一)由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元/天(次)的违约金。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天内,乙方应将全部人员及设备撤出甲方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将乙方有关人员及设备清理出场。乙方每逾期撤离甲方场地一天,应偿付甲方元/天(次)的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应按有关规定偿付给对方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
清尾款后自动终止。
(二)补充条款:
1、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城管、环保、市容、交警和路政等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协调,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如地面所留存砂土由乙方负责清运,不计入工程总量,甲方也不再另行付费。
3、甲方已经组织竣工验收或过程验收后,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及赔偿甲方或用户损失的责任。
4、在合同履行中,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甲方书面通知的指定日期内仍未完全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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