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平凉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局领导调研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制度+科技”工作理念,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不断健全完善平台功能,优化提升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有序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一、主要工作成效
年初,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上而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在坚定不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规范有序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项目交易量和交易额不降反增,创近年来新高,为全市经济持续发展和复工复产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2020年,我市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累计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786项,总交易额153.23亿元,市级平台累计完成进场交易项目927项,较去年同期增长13.74%,交易额133.1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0.94%,资金节约率12.73%,其中:建设工程565项,交易额93.5779亿元,资金节约率16.83%;政府采购335项,交易额15.3192亿元,资金节约率3.1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9宗,交易额21.6925亿元;矿业权出让5宗,交易额2.5357亿元;国有产权交易3宗,交易额0.0152亿元。县级平台累计完成进场交易项目859项,交易额20.09亿元。全市通过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完成交易项目2709项,交易额12.48亿元。
(一)平台整合基本到位。按照国家和省上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经报我市编委批复,同意将六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整合设立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市)分中心,各分中心作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支机构,机构规格、隶属关系和机构性质保持不变,人、财、物继续由县(市)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分级实施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目前,各县级平台已全部完成了更名,在平台层级上实现了整合,进一步理顺了两级平台的关系,为市县一体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交易活动规范有序。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挑战,市县两级平台认真发挥职能作用,常态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作为,化被动为主动,稳妥有序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为全市项目建设和复工复产起到了促进作用。一是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实现了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复工复产以来,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统筹安排和大力支持下,我市两级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优势,利用“OBS推流直播+远程解密”和“钉钉视频会议+网上开评标系统”,全面推行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政府采购项目网上不见面开标,土地矿业权交易实现网上竞价,有效避免了疫情期间人员聚集,更进一步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效率。二是强化现场见证,不断规范交易秩序。依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上制定了开评标现场管理规范等制度,严格执行开标巡查制度,由专人负责开标室设备管理、开标过程记录、突发状况处理等工作,对行业监管不到位,中介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等如实进行记录,并根据严重程度按照规定的程序作出相应处理;评标阶段,持续加大评标区人员出入管理力度,严格管控代理机构人员进入评标区,最大限度地减少代理机构人员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进一步维护了评标秩序。静宁将评标过程所需表格等资料电子版传至网上开评标系统,由评标专家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下载打印后填写,减少了代理机构多次打印的麻烦,也避免了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成员频繁接触。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营造公平公正交易环境。市县两级平台充分发挥见证职能作用,及时记录交易平台现场不良行为,市级平台对3家中介代理机构扰乱现场秩序等现场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并转送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了处理;协助行政监督部门对纪委、审计等部门反馈的5起招投标问题进行了查证,由市水务局对问题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了集体约谈,静宁县财政局对问题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给予警告并罚款10000元,静宁县交通局对问题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中甲方代表进行了约谈,扣除中标企业信用评价分10分,对14名在我市发生不良行为的省级专家库专家也及时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进行了书面反馈。同时,加大了对评标专家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年,由行政监督部门对市级专家库19名评标专家给予了暂停评标资格处理,暂停时限最长的达15个月;市住建局对2名私自调换评标室的专家扣除信用评价分值2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1名要求大幅提升专家劳务费的专家扣除信用评价分5分,暂停评标资格6个月;静宁县还对3名专家不良行为给予了扣分。通过加大对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市场主体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有效减少了交易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交易信息全面公开。一是交易信息知晓范围不断扩大。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县一体化电子服务系统及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全面公开了市县两级平台进场交易项目基本信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评标信息、中标结果公示、缴费通知单、保证金缴退及中标通知书等所有环节交易信息,并同步公开了各环节事项办理状态,通过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所有项目交易信息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至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省级平台甄别校对后推送至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交易信息互联互通。二是交易数据质量不断提升。市上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报送交易数据,按季度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交易数据分析情况,协助发改部门定期对全市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通报。针对7、8月份省上反馈的数据质量问题,我们及时联系软件运维单位对电子服务系统推送的问题数据进行了逐一比对核查,对系统存在的漏洞进行了优化,对数据接口进行了完善,在投标报价录入环节设置了超过预算价10%-30%时手机短信提醒功能,有效杜绝了交易数据严重失真现象,针对个别县级平台数据报送质量不高、统计节点不准等问题,我们专门下发了通知并督促进行了整改,近三个月在没有出现问题数据,交易数据质量明显提升。
(四)制度机制逐步健全。一是健全完善交易平台管理制度。平台成立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制度+科技”运行管理模式,在不断学习借鉴,探索创新的基础上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去年年底省上“一意见四办法”出台后,我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平凉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意见》《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平凉分库评标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办法》等“一意见三办法”,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 ……此处隐藏1029个字……富了知识储备,增强了工作本领。6月份,组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干部职工通过钉钉视频会议参加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业务培训,深入系统学习了公共资源交易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储备了知识力量;灵台、华亭还举办了评标专家业务培训班,围绕职业道德、廉政教育、政策法规、评标业务等方面对入库专家进行了培训,有效提升了评标专家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交易流程不断优化。针对公共资源交易各环节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我们及时优化交易流程,精简交易环节,实行了投标保证金开标时现场查询,有效避免了投标信息泄露现象;取消了纸质版营业执照查验环节,开通了电子营业执照查询功能,通过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及交易网站,基本实现了交易事项一网办理。市县两级全面取消了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泾川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将业务受理、保证金查询、中标通知书办理等事项设置在一个区域,解决了“来回跑”的问题,基本实现了“只进一扇门”。三是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为认真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市县两级平台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对市列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利用周末或节假日为季节性强的农林业项目以及工期紧任务重的项目安排开评标活动,全力以赴为项目如期实施创造条件。积极与丝绸之路信息港对接,上线了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平台,开通了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为中小微企业参与项目竞争提供了便利,激发了市场活力。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肺炎严峻挑战,我市在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项目交易数量和交易额不降反增,有力保障了地方经济发展,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人员数量较少,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工作的精力不够,学习研究公共资源交易方面政策不够深入、把握不够精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评标专家数量偏少,专业分类不齐全,特别是县级平台中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少、结构单一,有时存在“专家不专”的现象。三是信息化建设运行水平有待加强,今年我们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初步实现了市县一体化运行,网上办事率大幅提升,但从目前现状来看,与省内其他一些市州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是交通水利、政府采购项目仅实现了网上开标,还没有实现电子辅助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的条件还不具备,保证金管理系统以及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还没有完全部署到县,市县一体化专家库整合还不到位,县级平台还不能直接抽取市上专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还没有部署到县。四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各级各行业诚信记录平台对接不畅,信息资源不共享,联合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在评标过程中还没有完全体现,从县上反映的问题来看,还有行政监督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多头监管与监管缺失并存的现象。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秉承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综合实力,全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的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努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同时,我们要结合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常态化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规范有序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持续推进市县一体化建设,加快构建新时期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新格局。近年来,通过不断努力,我们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特别是在业务系统运行方面,基本做到了市县使用同一套业务系统,运行规则统一,业务流程统一。2021年,我们将持续加大市县一体化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从制度建设、业务运行、软件建设及平台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市县一体化运行管理模式。市上将积极衔接,力争将所有业务系统全部部署到县,切实提升各县(市)分中心业务运行效率。同时,建立沟通上下联系机制,加强配合协调,不仅做到各交易平台内部人员之间相互补台,避免脱岗缺岗现象,还要做到交易平台与行政监督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项目依法依规进行交易。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上“四个零”服务要求,科学精简交易环节、优化交易流程,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行“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一是要坚持分级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快推行房建市政工程量清单计价和电子辅助评标在各县(市)分中心的应用,进一步减少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二是在坚持进场项目“应进必进”的同时做到“要进则进”。目前,我市基本做到了目录范围内项目进场交易“应进必进”,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上关于项目进场交易“零门槛”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未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或者规模以下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阳光采购平台或自主发包,招标人自愿选择进入交易平台时,只要有合适的监管部门,交易中心要做到“要进则进”。三是科学优化交易流程,不断提高网上办事比例,原则上能够在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现场办理,全面取消纸质版公告公示,杜绝层层审核,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从2021年开始全部取消代理机构进场登记,根据中介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做好现场见证和管理,对代理机构场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记录并反馈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四是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平台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不断完善大数据平台功能,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质量,通过大数据分析,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数据服务,为行政监督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坚持以廉洁为底线,持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干部队伍建设。时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教育引导平台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充分发挥见证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充分借助信息科技手段,使交易过程每一步操作都记录在案、可溯可查。要有效规范平台工作人员行为,规避廉洁风险,严格遵守国家和省上规定的“八个不得从事”,坚决遵守保密制度,做到应该保密的信息不在交易平台泄露。同时,紧紧围绕新时期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进一步下大气力,内提素质、外树形象,以务实过硬的作风和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服务对象的认可。对各市场主体在交易平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妥善保留证据资料,并反馈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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